糖尿病人虽然与正常人一样可以结婚生育。但糖尿病病人毕竟不同于正常人,有代谢紊乱,有糖尿病慢性
并发症的可能,而且糖尿病与妊娠之间相互影响,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引起严重的后果。所以糖尿病病人办婚事先要安排生育计划:(1) 不宜多生或不生育,因为妊娠常使糖尿病妇女病情加重,容易对孕妇和胎儿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妊娠和分娩时,处理不当,严重者可危及母子生命,再加上容易遗传下一代;(2) 如要生,迟生不如早生,因为,随着糖尿病病程的延长,各类糖尿病并发症,尤其是肾脏和眼科并发症定会加重,所以晚生的风险更大;(3) 要在血糖控制最满意时
怀孕。糖尿病病人结婚以后先要计划生育,把糖尿病控制好以后才可以怀孕。因为,只有血糖控制满意,无明显并发症的情况下,生长成熟的精子或卵子才会正常受孕并发育成胎儿。另外,胎儿先天畸形在受精后头12周即已发生,最严重的畸形是在头6~7周内发生。畸形的发生与受精前即怀孕前及妊娠早期的糖尿病控制不好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