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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糖尿病的治疗策略

2007年08月30日
糖尿病治疗新突破
    美国ACOG(妇产科医生协会)提出新的治疗指导方针,代替1994年12月制定的旧的治疗妊娠糖尿病的指导方针。Coustan医生认为:ACOG报告所作的回顾性研究是基于对日常所积累的病例的分析,报告所持有的观点与旧的治疗指导方针没有较大的冲突,但对某些公开发表的观点进行了强调和补充说明。ACOG提出,所有的妊娠妇女都应该进行GDM(妊娠糖尿病)筛查。在无GDM危险因素存在的情况下,个人史可能是排除GDM可靠依据。尽管如此,作者指出,很多的临床医生选择筛查所有的妊娠妇女。布朗大学的Coustan博士认为: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没有更有力的证据证明人口筛查的益处。大多数的人认为这样做有益,但即使不做,也不会造成治疗失误。Coustan医生说:“筛查是对妊娠24~28周的妇女进行50克、一小时葡萄糖耐量试验,最高值为130或140mg/dL,在我们的报告中提出的两个最高值,是因为这两个最高值都是合理的。但存在一个问题是:葡萄糖耐量和巨大胎儿两者之间的关系,可能不是阶段性作用,而是持续的作用。所以,不能确定在那个数值之上是绝对的异常,在那个数值之下是正常的。”通常不推荐使用末端毛细血管血进行实验室血糖检测。新的指导方针没有特殊推荐每日自测。如果确定这样的制度,那么,对于预测GDM而言,正餐后的葡萄糖值比快速试验所测的葡萄糖值更具有价值。Coustan医生提到:“这个报告的公布引起了一些争论,因为,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的非妊娠的妇女,通常监测他们的餐前血糖。但,近期的报告中新的未经证实的数据使我们改变了我们对餐后血糖水平的观点。”在ACOG的报告中,ACOG提示,如果病人对热量摄入限制,那么限制量不应超过热量的33%。如果内科食物治疗失败,可以考虑使用胰岛素治疗。治疗失败的标志是快速血糖>95mg/dL,一小时餐后血糖远高于130~140mg/dL,或二小时餐后血糖>120mg/dL。如果估计胎儿的重量超过4500克,剖腹产可以减少胎儿臂丛神经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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