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对32例
妊娠糖尿病进行分析,探讨糖尿病母儿结局。
方法:分析妊娠糖尿病32例的临床资料并与同期无妊娠糖尿病35例进行比较。
结果:妊娠糖尿病母儿
并发症的发生率较无糖尿病孕妇并发症发生率明显增加(p<0.05)。终止妊娠时间37~40周为宜。
结论:完善围产
保健工作,对减少母儿死亡率及并发症具有重要意义。
妊娠糖尿病作为孕妇及子代远期发生糖尿病的一个高危因素,已引起学者们的关注[1],对胎儿及新生儿都可造成严重的
危害,因此孕期
诊断及
治疗,适时终止妊娠,对降低围产儿死亡是十分重要的。现将我院收治的妊娠糖尿病32例,分析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1994年1月~2004年6月间,我院共收治妊娠糖尿病32例,年龄25~39岁;初产妇25例,经产妇7例。全部为孕期诊断糖尿病,其中5例(15.6%)产后8周血糖仍异常;4例(12.5%)有糖尿病家族史,6例(18.8%)有病理妊娠史,包括妊高征、羊水过多(包括自然流产史、早产史、胎儿畸形等)。有的孕妇具有2种以上高危因素。
1.2方法
1.2.1诊断两次以上空腹血糖≥5.8mmol/L或口服75g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测:空腹、l、2、3h4项血糖值中分别有2项达到10.3mmol/L、8.6mmol/L、6.7mmol/L者[2]。随机选择同期住院无糖尿病高危因素以及OGTT正常的孕妇35例,年龄26~37岁,作为对照组。
1.2.2数据统计所得数据采用t检验及x2检验分析处理。
2、结果 2.1两组孕周、出生体重及终止妊娠方式的比较,妊娠糖尿病平均孕周比对照组孕周明显降低(p<0.01),而出生体重则较对照组明显增加(p<0.01),剖宫产率较对照组增高(p<0.01),糖尿病组剖宫产的主要指征为胎儿窘迫、巨大儿。
2.2两组妊娠糖尿病孕产妇主要并发症比较两组并发症发生率比较差异显著(p<0.05),见表1。
表1孕产妇主要并发症比较 例(%)
组别 妊高征 感染 早产 产后出血 羊水过多
观察组 4(12.5) 9(28.1) 7(21.8) 1(3.1) 7(21.8)
对照组 1(2.8) 2(5.7) 1(2.8) 0(0) 1(2.8)
2.3两组围产儿主要并发症比较两组并发症发生率比较差异显著(p<0.05),见表2。
表2围产儿主要并发症比较 例(%)
组别 巨大儿 低体重儿 低血钙 窒息 死胎 畸形 RDS
观察组6(18.7) 11(34.4) 3(9.3) 5(14.28) 2(6.3) 2(6.3) 1(3.1)
对照组1(2.8) 1(2.8) 0(0) 2(5.7) 0(0) 0(0) 0(0)
2.4分娩方式观察组:剖宫产13例(40.6%),剖宫产指征中胎儿窘迫3例、巨大儿5例、臀位1例、骨盆狭窄1例、
酮症酸中毒1例、子痫2例;阴道分娩19例(59.3%)。对照组剖宫产8例(22.9%),剖宫产指征中胎儿窘迫1例、臀位4例、骨盆狭窄2例,重度妊高征1例;阴道分娩27例(77.1%)。
2.5终止妊娠的时机及对妊娠结局的影响妊娠糖尿病孕妇孕37周前终止妊娠,新生儿窒息、RDS的发生均明显低于孕37~40周,本文37周终止妊娠7例,新生儿窒息1例,37~40周终止妊娠,新生儿窒息6例。对照组37周前终止妊娠1例,其指征是子痫。
3、讨论 妊娠糖尿病对母儿影响严重,其影响程度与糖尿病病情及妊娠期限血糖控制与否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近年来,经过努力其孕产妇病死率明显减少,但糖尿病孕妇并发症仍较高。如妊娠期
高血压疾病、胎盘早剥、感染、羊水过多、巨大儿、酮症酸中毒、产后出血等。本组资料中妊娠糖尿病患者的并发症明显高于非糖尿病孕产妇(p<0.05),因此孕前控制血糖可使明显降低流产率的发生。孕期控制血糖可能会减少感染、羊水过多、巨大儿的发生率。
妊娠糖尿病造成胎儿畸形、围产儿死亡、新生儿并发症等。围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孕产妇
高血糖本身可降低胎盘对胎儿的血氧供给,并且胎儿高血糖及高
胰岛素血症使机体耗氧增多,导致胎儿宫内缺氧。严重时发生胎死宫内。另外糖尿病患者胎儿延迟发育成熟,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增加也是导致围产儿死亡的原因之一。同样由于胎儿高胰岛素血症可促使胎儿红细胞摄取氨基酸,使脂肪及糖原在胎儿各组织中沉积,导致巨大儿。本组资料围产儿主要并发症,观察组明显高于对照组。所发妊娠合并糖尿病时新生儿合并症极常见,而且均与胎儿高胰岛素血症有关,故积极控制孕产妇血糖,减少胎儿发生高胰岛素血症,对降低围产儿病率有密切关系。有学者报道,控制血糖可明显降低围产儿病死率及新生儿病率[2]。另外妊娠糖代谢异常的孕妇不但增加孕产妇和围产儿的患病率,而且约30%以上的妊娠糖尿病孕妇最终成为糖尿病患者,且子代发生肥胖症的机会增多,糖尿病发病率增加[3],应引起重视。
妊娠糖尿病孕妇应提前在35周入院,孕晚期并发症多易发生胎儿窘迫,尤其是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使胎盘功能障碍,加重胎儿缺氧,严重时可影响胎儿宫内生长,甚至胎死宫内。本组资料中糖尿病孕妇中死胎2例,1例为孕期、产前均未进行检查,孕34周时未感到胎动2d,方到医院就诊,经检查发现合并糖尿病,1例产前检查时已确诊,但患者拒绝治疗,于孕39周发生胎死宫内。因此对血糖控制不良者,应在胎儿成熟时尽早终止妊娠,如母婴监护良好,尽量延至37周,如孕前37周前终止妊娠,增加新生儿窒息、RDS、新生儿死亡,对血糖控制良好者,无产科并发症、胎儿监护无异常者,可等待自然临产,但不应超过40周。如血糖控制不满意、妊娠期未经过针对性治疗,就诊时已近37周、胎儿已成熟、出现胎监护异常者应及时终止妊娠,以防胎死宫内。至于分娩方式,过去认为糖尿病孕妇易在36周左右发生胎死宫内,推荐在35~36周分娩,并主张采用剖宫产终止妊娠[5],由于医疗技术的进步,各种监测手段能及时提供胎儿安危的信息,加上围产保健日益完善,本组资料结果显示,糖尿病不是剖宫产指征,但不宜过分试产,因这类孕妇巨大儿出生率高,兼难产是其严重而潜在的并发症[1],因此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是减少围产儿尤其是巨大儿高危情况的重要措施。
本组资料显示,围产保健工作在降低妊娠糖尿病孕产妇病死率和围产儿病死率,提高产科质量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本组资料中胎死宫内2例,均发生在未进行正规的围产保健工作,其余均在孕期进行正规诊治,高血糖得到控制,从而减少母婴并发症及新生儿病死率,表明开展围产保健后母婴安全得到提高。因此加强对糖尿病孕妇的系统管理,密切监护母婴安危,保障母婴健康。血糖控制良好与否直接关系到母婴并发症的的发生,如妊高征、羊水过多、感染、新生儿窒息、RDS。
参考文献 [1]赵右更.妊娠期糖尿病性巨大儿的研究[J].中华妇产科杂志,1998,33(4):249~251.
[2]乐杰主编.妇产科学[M].第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60.
[3]杨慧霞,周世梅.妊娠期糖尿病孕妇围产儿预后的临床分析[J].中华妇产科杂志,1993,28(3):139.
[4]曹泽毅主编.妇产科学[M].第3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508~520.
[5]KurjakA.Textbookofperinatalmedicine.ThePanthenonPublishingGroupLtd,1998,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