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健康之路 中国最专业的糖尿病门户
| 加入收藏 | 帮助 | 注册

糖尿病综合诊断参考标准

2006年12月25日
糖尿病治疗新突破

   1.有糖尿病症状:多饮、多食、多尿、消瘦等。

   (1)任何时候静脉血糖≥11.1mmol/L(200mg/dl)者;

   (2)空腹血糖≥7.8mmol/L(140mg/dl)者;

   (3)空腹血糖<7.8mmol/L(140mg/dl),但口服75克葡萄糖耐量试验,2小时血糖>11.1mmol/L(200mg/dl)者;  以上具备一项即可诊断为糖尿病。

   2.无糖尿病症状:

   (1)空腹静脉血糖≥7.8mmol/L(140mg/dl)2次者;

   (2)第一次OGTT的1h和2h血糖≥11.1mmol/L(200mg/dl)者,重复一次空腹血糖≥7.8mmol/L(140mg/dl)或重复OGTT2h血糖≥11.1mmol/L(200mg/dl)者。

   有一项即可诊断为糖尿病。

   综合诊断参考标准:

   1.凡查见空腹血糖>7.8mmol/L(140mg/dl),糖基化血红蛋白≥6.8%,并经复查证实无误,无症状也可确诊为糖尿病。

   2.凡餐后2h血糖≥11.1mmol/L(200mg/dl),HbA≥6.8%,并经复查证实无临床症状也可确诊为糖尿病。

   3.凡空腹血糖<5.6mmol(100ml/dl),餐后2h血糖<7.8mmol/L(140mg/dl),可排除糖尿病诊断。

热点推荐资料
我要发表评论



会员注册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帮助网站地图